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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吉安市委政法委(市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)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

    农夫人家     2018-04-23 07:37:17     浏览:22    回复:0    点赞:0
    发帖人:农夫人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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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吉安公安

     

    根据工作需要,吉安市委政法委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  一、招聘岗位及数量

    文秘人员1名。

    二、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

    1.女,年龄35周岁以下(1983年4月1日之后出生),本科及以上学历,专业不限(中文、法律等专业优先)。综合条件优秀者,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。

    2.政治素质好,品行端正,遵纪守法。

    3.身体健康,仪表端庄,普通话比较流畅、标准。

    4.具备一定文字功底,能熟练操作Word/Wps办公软件。

    5.具有两年以上企事业单位文员工作或法务工作经历。

    三、岗位待遇

    录用后试用期三个月,试用期内月工资2500元。试用期满,经考核合格录用者,按照国家相关劳动法规签订聘用合同。第1年每月基础工资+津补贴3000元,第2年每月3500元。此后每两年增加基础工资100元。年度考核合格,增发1个月工资补贴。用餐补助享受机关聘用人员待遇。社保、医保按国家规定执行。

    四、报名时间和方法

    1.报名时间:2018年4月20日—2018年4月25日

    2.报名方式:发送电子邮件报名。

    3.提交材料:如实填报《吉安市委政法委(市矛盾纠纷联合调解中心)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》,并提供:学历、学位证书、身份证、工作证明、职业资格或职称证书电子档(扫描或拍照);《报名表》需粘贴本人近期证件照。以上全部电子文档须压缩打包,发送至邮箱:jazfwzzb@163.com

    4.发送电子邮件时,请以“应聘+姓名”的方式命名邮件主题。

    五、考核及录用

    1.筛选:根据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反映的基本情况、工作经历、工作技能等,对报名人员进行择优筛选。

    2.复审: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到拟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,须由本人携带《报名表》及相关证件原件、复印件。

    3.面试:复审合格后,用人单位统一安排面试。

    4.录用:体检和政审合格者,即确定为录用对象。

    5.以上考核录用流程在4月30日之前完成。

    报名咨询电话: 0796—8233486

    长按以下网址下载报名表:http://www.jarencai.com/uploadfile/zfwbmb.doc

    中共吉安市委政法委员会政治部

    2018年4月2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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